基于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研究:现状、问题与策略
经济学论文:“基于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研究:现状、问题与策略”将结合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提出有效地改进策略,以供广大国内金融服务机构参考借鉴。
写在开篇:本文是金融论文或者金融论文范文的代表作文章,主要指出“绿色信贷”是利用市场经济杠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手段,也是将“黑色GDP”转换成“绿色GDP”的重要实现途径,它提升了我国金融服务机构对社会环境责任的履行效率和承担范围。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商业银行作为支持循环经济的重要资金来源,展开绿色信贷业务模式是必然趋势。本论文将结合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提出有效地改进策略,以供广大国内金融服务机构参考借鉴。
基于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研究:现状、问题与策略
摘要:“绿色信贷”是利用市场经济杠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手段,也是将“黑色GDP”转换成“绿色GDP”的重要实现途径,它提升了我国金融服务机构对社会环境责任的履行效率和承担范围。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商业银行作为支持循环经济的重要资金来源,展开绿色信贷业务模式是必然趋势。本论文将结合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提出有效地改进策略,以供广大国内金融服务机构参考借鉴。
关键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生态保护,环境责任
0、前言
“绿色信贷”(Green Credit)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工具,它并没有脱离金融服务的基本职能,但在资金配置方面突出“绿色性”特点——金融机构不再单一地为股东负责,也要履行自身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借助资本运作、控制、调节等手段,实践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各项义务,这也是未来世界范围内金融产业发展的趋势。
中国政府在金融领域展开“绿色信贷”推广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习近平主席在“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中做出的指示表明,2016-2020年中国经济要实现“协调发展、生态文明”,而现实状况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造成资源过度开发、产能过剩、产业机构落后、生态污染严重的局面,尤其是资源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例过高,资源型产业依赖政策保护、财政支持和银行输血的方式继续维持,造成了大量的“僵尸企业”出现,这样很难扭转“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的经济局面。这其中,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是导致我国“两高一剩”行业“死而不僵”的重要原因,缺乏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造成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信贷歧视”,对一些效益差、污染重、能耗大的国有或集体企业不断提供资金,而对于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行业企业,即便具有绿色、环保、高效等优势,却由于是民营或私营的关系,很难得到贷款服务。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经济新常态”观点,“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将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速的适当放缓,是宏观调控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需求,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坚决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状态。基于此,从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在商业银行中提出“绿色信贷”概念,就是要利用经济手段来促使企业转型改革,坚决淘汰一批高污染、高浪费、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低收入的产业企业;因此上,绿色信贷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手段,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
一、绿色金融、绿色银行与绿色信贷概述
广义上说,绿色金融、绿色银行、绿色信贷等以及相关类型的金融概念,在本质功能上具有高度一致性,根据我国开展绿色信贷的目的,可以将其定义为“通过金融信贷手段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目标以及低碳经济模式的一系列政策、制度、途径”,具体来说,三者在功能定位上存在一些差异。
第一,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倾向,从国家金融管理角度出发,促使金融机构及部门在做出投融资决策的过程中,按照一定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要素考虑进去,并分析这一条件下的金融风险、成本和回报率。从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来看,“绿色金融”以政策、法规的形式确立,其功能在两个层面发挥作用,其一是实现金融产业自身的结构优化,完善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方面的不足,其二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化发展,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
第二,绿色银行。绿色银行具有明显的市场性倾向,它也是绿色金融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重点关注对象。银行、证券、保险构成了我国三大金融服务体系,尽管近年来在业务层面呈现出交叉、融合的趋势,但主体业务在市场占有率的影响下并没有根本改变。银行是提供信贷服务的重要领域,因此“绿色银行”的概念也较多沿袭了“绿色金融”的政策设定。从定义上说,“绿色银行”是以银行为主体、以传统经济为基础、以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为目的的新型银行组织形式。
第三,绿色信贷。绿色信贷具有明显的业务性倾向,我国目前主要集中在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三个方面,简单地说,“绿色信贷”的日常开展模式就是决策给什么项目信贷指标,并确保这一项目具有“低碳、绿色、循环”的特征。绿色信贷业务的操作方面,在《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法律依据、操作形式、信息渠道等方面。
利用金融手段撬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这是21世纪国际金融领域的重大课题,从大的方面说,绿色金融提供了政策框架、标准规范和指导方向,绿色银行是实践主体,绿色信贷是具体开展的形式和措施,通过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加速“两高一剩”产业的优化以及“僵尸企业”的淘汰——这也是决定绿色信贷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机构业务改革重点的原因。
二、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经济学论文:“基于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研究:现状、问题与策略”提出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两种主要形式,在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背景下,通过金融市场的创新资金分配形式来构建的新型融资渠道,被视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改善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绿色融资”总量将达到750亿美元(穆迪数据),以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作为研究对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方面,银行是提供金融服务市场信贷服务的主体部分,而商业银行的数量较多、比例较高,绕过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发展是不具备实际效应的,换而言之,等于放弃了金融体系的市场构成体系。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相比国家政策性银行而言,其融资渠道更广泛,信贷服务对象更多,是政策的主要约束对象。相比较而言,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可以通过中央银行的行政管理方式,促使绿色信贷服务的有序开展,前者则必须进行政策性管制。总体而言,政策性银行在绿色信贷业务方面较为积极,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2016年上半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实现绿色信贷余额将近800亿人民币,而商业银行在“两高一剩”产业投资依然很高,退出困难很大,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七家商业银行2015绿色信贷平均比例不足10%,其中兴业银行最高(13.1%),工商银行年均绿色信贷比例最稳定,商业银行整体表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
从现状来说,近年来我国在绿色信贷政策层面的支持度很高,但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尤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领域分歧上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不断强化对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治理,全力打造生态文明进程,实现“绿色GDP”战略。出于对良好生活空间的需求,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支持率也比较高,但相应地,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对于绿色信贷的热情并不是很高;诚然,这与我国现有的经济审计体系相关,目前为止国家统计局及相关部门从未出台过相关“绿色GDP”的经济报告,在调研、分析和统计层面存在一定的难度。绿色信贷不在地方政府角度被看好,是因为政府债务及政绩的需求。尤其在我国大量的资源型城市中,长期以来依靠矿产资源支撑的经济模式(如石油、煤炭、铁矿等),大多进入了资源枯竭和经济衰退阶段,为了维持现有的产业局面,不得不通过各种渠道对落后产能“输血”,进而换取GDP的增长。地方政府缺乏创新改革勇气,一味追求“短、平、快”的经济发展理念,导致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出现瓶颈。
此外,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展开分析,尽管在绿色信贷业务层面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相对于国际标准而言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
首先,我国金融环境政策存在弊端。从2007年我国推出《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开始,“绿色信贷”就已经被确认为一项有利于生态环境改良的经济政策,但至今为止,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绿色信贷业内机制。同时,相对于国际标准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缺乏设计绿色信贷产品的能力,大多采取的是“跟风式”,极容易造成同质类信贷业务扎堆,不利于信贷政策的连贯性发挥,对适应国际惯例的能力很差。由于绿色信贷业务所服务的大多是长期项目,在缺乏一个良好金融环境政策的机制下,我国商业银行也很难形成长效机制。
其次,商业银行内部机构转变滞后。就目前国际绿色信贷通行标准现状而言,“赤道原则”在决策、衡量、管理环境风险有积极的作用,为专案融资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及优势)是指导并建立绿色信贷专责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如花旗、渣打、汇丰等,都在决策层设置了专门的绿色信贷管理机构,而我国商业银行数量虽多,但总体的内部机构转变较为滞后,兴业、招商、工行等建立了各自的绿色信贷负责机构,其他商业银行目前并没有类似消息。
三、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中央银行预测,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经济总量将达到10万亿,平均每年投资占3%的GDP总量,在分配比例上,政府投资10%-15%,其余则有社会资本补充。这也就意味着,“十三五”期间绿色金融的总规模将达到8.5-9万亿人民币,其中绝大多数将通过绿色信贷实现。如此庞大规模的资金管理,必然需要加强对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从商业银行角度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影响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一)商业银行外部存在的问题
第一,金融市场风险较大。绿色信贷的作用是基于生态环境保护展开的,但它并没有脱离金融服务的本质属性。商业银行展开信贷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融资帮助,也需要得到相应地经济回报。就目前而言,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主要面向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等,在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还需要付出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和时间成本。但是,大部分新兴产业属于长期投资,而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大部分为中短期投资,这样一来就扩大了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风险,例如,风能发电的绿色信贷项目中,需要购买大量的设备,从建设到风电入网再到收益回报,整个过程或持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如果国家不提供相应地政策或财政支持,商业银行的收益远不足以支撑风险防控。
第二,信息披露机制较差。不难看出,我国当前对绿色信贷发布的众多政策中,主要是依据产业定性方式区分的,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主动向商业银行提供企业信息披露,加上政策落实不完善,一些资源型产业和“两高一剩”企业会隐瞒自身的贷款信息,公众甚至不了解企业的生产内容,导致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同时,大部分资源型产业尽管产能过剩、高消耗、高污染,但却属于地方经济支柱企业,政府不会主动要求披露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和银行授信情况,为了维持其继续运转,政府反而会通过大量渠道输入资金,商业银行也是重要的融资对象,这样一来,资金大量被挤占,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第三,产品开发能力较弱。相对于发达国家完善的金融体系结构而言,我国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绿色信贷视为“不得不完成的指标”,而不是将其视为一种社会责任,更不会挖掘出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例如,我国近年来推出过“低碳信用卡”(兴业银行),但所取得的效果并不明显,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居民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环保理念,对于金融环保杠杆的认同率较低。另一方面,与产品开发能力弱有直接关系,产品理念与产品功能脱节,金融服务效果的效能很低。相对而言,国外银行推出的产品如绿色基金(荷兰国家银行)、节能住房抵押(花旗银行)、绿色建筑贷款(富国银行)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产品的共同特点在于,它符合绿色信贷服务对象投资长期性的要求。
第四,主体建设能力不足。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绿色信贷建设的主体,专业人才的匮乏较为严重,要开展绿色信贷不仅仅要清楚金融学、会计学、财经学等知识,同时从业人员也需要具备环境科学、产业经济等评估能力,而这一类的人才在目前的教育机制下很难稳定供应。此外,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没有设置绿色信贷的专管机构,从侧面暴露出重视程度不足,一些已经开设了绿色信贷专管机构的商业银行,在硬件、软件配置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二)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的问题
首先,绿色信贷所占总额比例较低。一种金融产品要形成稳定的市场供应趋势,必须在市场上预留足够的开拓空间,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可面对的市场范围较为狭窄,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生态农业等层面,对“绿色、生态、环保”等理念的开发不足,次生产品几乎没有。同时,我国目前仍然以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结构为主,绿色能源还不具备替代功能,同样是中长期贷款,商业银行也就更倾向于传统产业,因此绿色信贷在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较低,长此以往就陷入了恶性循环,资金分配越来越不合理。
其次,绿色信贷供应市场渠道单一。商业银行信贷部门与企业直接对接,这是目前我国投融资领域最主要的渠道,绿色信贷也同样停留在这一阶段,渠道过于单一,导致绿色信贷业务的曝光率和流行性不足。相对应而言,绿色信贷在国外的渠道较为丰富,包括个人用户、企业用户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小到“绿色信用卡”,大到“节能建筑房贷”,都可以从相应地渠道快速获得。
再次,绿色信贷业务开展难度较大。前文中分析表明,人才匮乏、机构缺失,绿色信贷业务开展中基础资源严重不足。而相应地,近年来我国主要的绿色信贷服务领域越来越复杂,新型能源、信息技术、环保材料等,在执行信贷业务之前,都要做项目融资评估,而要满足评估的准确性,则需要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人才匮乏的前提下很显然是无法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