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在其它行业类专业报刊、综合性论文集(选编、汇编)、增刊合刊或港澳地区出版物上的论文一律不得参评;各类报刊用稿通知书、用稿函等一律不得作为论文参评;各类获奖论文一律不得作为正式论文参评。
(四)培训、考核条件
1.参评政工师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政工岗位培训班学习,考试合格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参评人员须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连续3年均在胜任以上(参评初级人员按学历、资历条件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年限的要求提交相应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在胜任以上,且必须有2020年年度考核)。
(五)破格条件
1.破格参评副高级政工师的,须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区劳动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获得者、自治区杰出人才、草原英才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2)在所在单位获得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自治区级荣誉中,积极参与并发挥了主要作用。
3)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战线做出过突出贡献。
4)其它可以破格的条件。
2.破格参评正高级政工师的,须获得副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8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
2)在所在单位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国家级荣誉中,亲自组织参与并发挥了主要作用。
3)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战线做出过突出贡献。
4)其它可以破格的条件。
3.从严控制破格参评,对破格申报人员、获评人员进行单独公示。
三、推荐、申报、评审及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
1.今年自治区继续控制申报人数,公司推荐参评正高级政工师不得超过3人,推荐参评副高级政工师不得超过30人,基层一线人员比例不低于25%。因此,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条件,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档填写《拟晋升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版1份并上报公司审查,公司审核通过后再从《包钢(集团)公司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经单位、公司网络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2.按自治区要求,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继续采取公示制度,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需在本单位对拟推荐人员《送审表》进行公示并出具报告(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报、审核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人员登录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个人门户进行信息填报,单位和公司审核人员登录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个人门户进行申报人员信息审核和相关意见填写。具体申报审核操作流程:个人登录-填报信息-单位审核-公司审核。公司审核通过后再由单位组织打印评审材料。
1.个人登录、填报信息:申报人员通过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个人门户界面,点击“流程”中的“新建流程”,选择“集团公司-业务流程-信息服务中心”中的“职称评审流程路径”进行信息填报。
2.单位审核:单位审核人员通过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个人门户界面,点击“职称评审”进入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点击“单位审核人员”进入单位审核人员界面进行信息审核和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情况等内容的填写,确认无问题后提交公司审核。
3.公司审核:公司审核人员通过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个人门户界面,点击“职称评审”进入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点击“公司审核人员”进入公司审核人员界面进行信息审核,确认无问题后点击“批准”按钮。
(三)评审
从2021年开始,全区正高级政工师评审增设答辩程序,副高级政工师和政工师评审仍采取考评结合量化评审的方式。为便于参评人员复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工人员理论和时事政策考试重点复习内容》(附件3),供参评人员参考,但考试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此,参评人员要注重全面积累政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