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助理政工师
参评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具有高中学历且具备政工员职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且具备政工员职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且具备政工员职称,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年限按截止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计算)。
3.政工师
参评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具有高中学历,获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获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获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7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4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年限按截止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计算)。
4.副高级政工师
参评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政工师职称。其中,具有大专学历,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7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2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年限按截止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计算)。
5.正高级政工师
参评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政工师职称。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副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10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副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8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5年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副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5年、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年限按截止申报年度的12月31日计算)。
6.获得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方可转评同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转评3年后方可参评上一级别的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在原岗位上的履职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以任职文件为准。
7.从党政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符合申报范围单位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专业职称、专业工龄等的限制,正科级(营职)干部在新的政工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参评副高级政工师;副科级(副营职)干部在新的政工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的,可参评副高级政工师,副处级(副团职)干部可直接参评副高级政工师,不受年限限制;正处级(正团职)干部在新的政工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的,可参评正高级政工师;副处级(副团职)干部在新的政工岗位上工作满4年以上的,可参评正高级政工师。
8.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地区获得政工师任职资格的,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同级任职资格确认后,从下一年开始方可参评上一级政工专业任职资格。
(三)论文发表条件
1.参评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人员须提交1篇近3年撰写的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有关企业党建或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论文。
2.参评副高级政工师人员,须近3年来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工论文,且由申报人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提交1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代表论文作品,字数3000字左右,代表作品不要求发表。政工高评委将对申报人的代表论文作品采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重合度检测,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3. 参评正高级政工师人员,须近3年来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2篇与思想政治工作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工论文,且由申报人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字数不少于3000字;同时提交1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代表论文作品,字数5000字左右,代表作品不要求发表。政工高评委将对申报人的代表论文作品采用第三方软件进行重合度检测,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