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理论视角下职业教育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笔者试图借鉴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亦称社会实践理论,基于“场域—惯习—资本”框架,分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场域中产教融合型企业内部行动者的惯习特征,探讨试点培育推进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实践理论与框架
(一)实践理论简述
实践理论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Bourdieu)所创立。他从关系的角度来思考行动者的实践空间、实践逻辑、实践工具是什么,并借助关系主义的思维方式将实践逻辑视为惯习、资本以及场域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借鉴实践理论分析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就是探讨行动者处于什么样的场域下,培育活动以何种方式展开的问题。
(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场域—惯习—资本”框架
一是培育实践的理念。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管理部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等行动者小团体和职能部门管理者、企业家、教师、学生、企业领导和员工等行动者。政策实施过程是一种社会实践,在国家既定的政策下,不同类型的行动者对政策的执行和结果起到决定性影响。二是培育实践的空间:场域。产教融合型企业涉及行业企业所处的产业生产场域和职业院校所处的教育场域,具有特殊的结构形式、游戏规则,并对置身其中的行动者产生影响。三是培育实践的逻辑:惯习。场域中的行动者拥有不同的惯习,惯习的差异影响产教融合场域关系的培育。四是培育实践的工具:资本。政府通过强大的政治资本,使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符号资本总量不断增加,实现了政治资本增值;职业院校通过文化资本投入,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从而实现了文化资本增值。企业获取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以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教融合场域不完善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前提条件,企业所在的产教融合场域涉及产业大生产场域和职业教育场域,这两个场域将最终走向产教融合场域。当前,政治场域、经济场域占据强势地位,文化场域的力量被压制而处于弱势,产教融合场域的力量结构不对称使得文化场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行动者惯习消极
产教融合场域中的行动者惯习消极表现为需要将企业由参与育人提升到充分参与的位置。具体表现为:一是“知行不一”,在利益博弈下,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理想愿景与现实选择存在复杂性;二是“动力不足”,深度参与校企合作以解决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动力有限和意愿不强。
(三)文化资本供需不对接
职业教育培养的技术文化资本主要是对职业精神、专业技能和人际关系三要素的培养,是一种教育文化。企业所占据的资本是一种生产文化,要最大限度地激励人、约束人、管理人并创造最大利润。文化资本在属性、就业、定位、时空等多个层面的不对接,使得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之间的界限更加清晰,两者的融合更加困难。
三、突破: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路径
(一)完善场域:调整场域结构和树立内部游戏新规则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等,形成制度保障,明确各主体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责、权、利。我们要借鉴德国经验,改变原有政策文件宽泛、指导性不足的特点,尽快修订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尚未制定,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标准。三是打造行业协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文化环境,在职业教育场域内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机制。
(二)培育积极惯习:培养行动者职业思维、培育职业观念转变认知
一是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地位,这是推动培育积极惯习的关键。二是培育职业院校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提高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认知程度的惯习,认同企业办学的主体地位、企业与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体关系,即职业院校与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是借鉴德国“双元制”的经验,积极立法,赋予行业协会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行业协会的权利和责任,唤醒行业协会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责任意识。四是政府应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员工、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产教融型企业的培育工程。
(三)文化资本对接:提高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地位
一是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让生产过程和教学过程对接,让热爱劳动、崇尚职业、敬业爱岗的职业观融入教师、学生的行为理念和具体行动中,使职业教育校园文化资本与企业文化资本对接。二是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确保职业院校文化资本、企业文化资本和行业文化资本汇聚一体,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三是保障“1+X”证书制度落地落实,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地位。
(四)创建行业协会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形态
一是以信任整合机制重构组织形态的变革路径。通过信任机制,将在以权威整合为主运行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利益整合为主运行的行业企业、以责任和公益运行为主的职业院校之间,建立基于信任之上的开放、流动的组织形态。二是创建行业协会参与并与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协同的组织形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需要与培育职业教育评价组织共同实施。
(五)创新社会资本介入治理模式
一是制定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场域、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鼓励政策。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增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吸引力。社会资本参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动机在于获得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因此,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利益最大化。三是优化社会资本发展趋向,促使社会资本承担职业教育社会责任。
注:1.本文已经发表在《教育与职业》2020年第6期(原文字数:8378)
2.作者简介:刘林山(1974- ),男,辽宁铁岭人,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