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篡改
5.1 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2 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3 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5.4 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
5.5 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6 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5.7 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6 不当署名
6.1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6.2 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
6.3 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
6.4 虚假标注作者信息。
6.5 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
7 一稿多投
7.1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2 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7.3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7.4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7.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7.6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8 重复发表
8.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8.2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8.3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
8.4 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
8.5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
8.6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9 拆分发表
9.1 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9.2 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
10.1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10.2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
10.3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
10.4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10.5 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11 其他
11.1 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11.2 干扰期刊论文评审。
11.3 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11.4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11.5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1.6 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